教你炒股票71(课文3),假设转折点前后两元素,不需要处理包含

缠论71课

【教你炒股票】第71课,

《线段划分标准的再分辨》……

课文发表时间:2007-08-16-23:02:06

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包含的问题,上面的分析知道,在这假设的转折点前后那两元素,是不存在包含关系的,因为,这两者已经被假设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,不一定是同一特征序列的;

假设转折点,前后同向笔间,

即便存在形式上包含关系,

也无需做处理,因为,

如果假设转折点,最终被证明,

确实是转折点(一卖),

那后面这笔就属于新线段第一笔,

和转折点前的,同向那笔,

就分属不同线段了……

不同线段里的笔,即便同向,

也没有比较关系……

但假设的转折点后的顶分型的元素,是可以应用包含关系的。为什么?因此,这些元素间,肯定是同一性质的东西,或者就是原线段的延续,那么就同是原线段的特征序列中,或者就是新线段的非特征序列中,反正都是同一类的东西,同一类的东西,当然可以考察包含关系。

如果假设转折点后的同向笔,

如存在包含,就可以进行包含处理,

因为它们的性质相同,

要么是新线段里的非特征序列,

(最终走出方向明确的新线段),

要么是旧线段里的特征序列,

(这种就是最终原线段,被证明,

没被破坏,原线段继续),

总之,无论哪种情况,

假设转折点后的同向笔,

都属于同一条线段,所以,

彼此之间,可以进行比较……

估计看了上面的话,很多人更晕了。下面有几个图,各位可以仔细揣摩一下。但最好还是习惯从定义出发。

以上是缠师原图……

以上为个人理解,供参考……

另外,大盘网友问到的那个图,显然,根据定义,是两个线段,而今天42-44的分段,显然也是成立的。

盘整期,三笔即可成段,而且,

分别被另一条三笔段破坏,

也是很常见的……

类似构建本级中枢的次级别类型,

完全可以【盘整+盘整+盘整】……


注意,下图最后一个有问题,请看课程81里的更正说明。

81课更正说明如下:

另外,有人提到71课里最后一个图,那个图显然是错的,问题就在于与这里类似的,把7的位置画高了,应该类似7的位置比类似5的位置低才对,那才是三段,当时画的时候,没特别注意。所以这里必须指出。

缠师原图最后一图,并非三条,

而只是一条,即原上涨线段继续……

但如果是上图,7低于5这种,

才是三条线段……

因为,原上涨线段特征序列顶分型中,

第一、二元素(12和34)间存在缺口,

此时,属于线段划分第二种情况,

所以,就要看新(下跌)线段,

是否存在特征序列底分型……

因为7低于5,所以,45,67,89,

构成下跌线段底分型,所以,

此时可反推原上涨线段结束……

而后面的上涨线段6-9,

对下跌线段3-5的破坏,

则属于第一种情况,

所以,上图为三条线段……

其实,按我自己的理解,

本着“墨菲定律”之“宁信其有”原则,

还是用回 缠师最初讲线段划分时,

给的那个“金标准”,更为“稳妥”,

线段被破坏,当且仅当至少被有重叠部分的连续三笔的其中一笔破坏。而只要构成有重叠部分的前三笔,那么必然会形成一线段,换言之,线段破坏的充要条件,就是被另一个线段破坏。

按以上“金标准”来看,

线段3-5里,56笔已跌破12高点,

也就是,下跌线段3-5里的一笔,

已经对原上涨线段0-3,造成笔破坏,

同时3-5自身,确为一条下跌线段,

即,属于0-3的反向线段,

所以,可以认定,0-3上涨线段,

被3-5下跌线段终结,随后,

3-5下跌线段,又被另一条,

6-9上涨线段所破坏(终结),

因此,上图为3条线段,

证明完毕:)

其实,如果用【走势类型】规则,

来分析线段,我觉得依然是适用的,

那上图就不妨理解成,

三买后的中枢扩张,即,

出现三买4后,虽然上冲5,

但没能升破前高3,导致再次回落6,

并触及此前中枢波动高点1,

这在【走势类型】分析法时期,

就是“中枢扩张”,一旦发生此种情况,

那此前上涨走势,就应该被认为,

已经结束了,当下走势,

进入新中枢震荡行情,上沿为1,

直到, 该新中枢新三类买卖点形成……

(如果8不破1,那8即可看做新三买)

其实,线段法,走势类型法,

都是分析方法,函数规则不同而已,

也没有孰优孰劣之分,

最终还是落实到每个人身上,

看自己的思维,个性,风格,

更适合哪种,就用哪种,

不必太过纠结方法本身,

就像,不必太过追求指标一样,

最终,让你成就的,

还得是你自己……

子曰: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……


本课,未完

本课读完,下篇继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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