缠论71课
【教你炒股票】第71课,
《线段划分标准的再分辨》……
课文发表时间:2007-08-16-23:02:06
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包含的问题,上面的分析知道,在这假设的转折点前后那两元素,是不存在包含关系的,因为,这两者已经被假设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,不一定是同一特征序列的;
假设转折点,前后同向笔间,
即便存在形式上包含关系,
也无需做处理,因为,
如果假设转折点,最终被证明,
确实是转折点(一卖),
那后面这笔就属于新线段第一笔,
和转折点前的,同向那笔,
就分属不同线段了……
不同线段里的笔,即便同向,
也没有比较关系……
但假设的转折点后的顶分型的元素,是可以应用包含关系的。为什么?因此,这些元素间,肯定是同一性质的东西,或者就是原线段的延续,那么就同是原线段的特征序列中,或者就是新线段的非特征序列中,反正都是同一类的东西,同一类的东西,当然可以考察包含关系。
如果假设转折点后的同向笔,
如存在包含,就可以进行包含处理,
因为它们的性质相同,
要么是新线段里的非特征序列,
(最终走出方向明确的新线段),
要么是旧线段里的特征序列,
(这种就是最终原线段,被证明,
没被破坏,原线段继续),
总之,无论哪种情况,
假设转折点后的同向笔,
都属于同一条线段,所以,
彼此之间,可以进行比较……
估计看了上面的话,很多人更晕了。下面有几个图,各位可以仔细揣摩一下。但最好还是习惯从定义出发。
以上是缠师原图……
以上为个人理解,供参考……
另外,大盘网友问到的那个图,显然,根据定义,是两个线段,而今天42-44的分段,显然也是成立的。
盘整期,三笔即可成段,而且,
分别被另一条三笔段破坏,
也是很常见的……
类似构建本级中枢的次级别类型,
完全可以【盘整+盘整+盘整】……
注意,下图最后一个有问题,请看课程81里的更正说明。
81课更正说明如下:
另外,有人提到71课里最后一个图,那个图显然是错的,问题就在于与这里类似的,把7的位置画高了,应该类似7的位置比类似5的位置低才对,那才是三段,当时画的时候,没特别注意。所以这里必须指出。
缠师原图最后一图,并非三条,
而只是一条,即原上涨线段继续……
但如果是上图,7低于5这种,
才是三条线段……
因为,原上涨线段特征序列顶分型中,
第一、二元素(12和34)间存在缺口,
此时,属于线段划分第二种情况,
所以,就要看新(下跌)线段,
是否存在特征序列底分型……
因为7低于5,所以,45,67,89,
构成下跌线段底分型,所以,
此时可反推原上涨线段结束……
而后面的上涨线段6-9,
对下跌线段3-5的破坏,
则属于第一种情况,
所以,上图为三条线段……
其实,按我自己的理解,
本着“墨菲定律”之“宁信其有”原则,
还是用回 缠师最初讲线段划分时,
给的那个“金标准”,更为“稳妥”,
线段被破坏,当且仅当至少被有重叠部分的连续三笔的其中一笔破坏。而只要构成有重叠部分的前三笔,那么必然会形成一线段,换言之,线段破坏的充要条件,就是被另一个线段破坏。
按以上“金标准”来看,
线段3-5里,56笔已跌破12高点,
也就是,下跌线段3-5里的一笔,
已经对原上涨线段0-3,造成笔破坏,
同时3-5自身,确为一条下跌线段,
即,属于0-3的反向线段,
所以,可以认定,0-3上涨线段,
被3-5下跌线段终结,随后,
3-5下跌线段,又被另一条,
6-9上涨线段所破坏(终结),
因此,上图为3条线段,
证明完毕:)
其实,如果用【走势类型】规则,
来分析线段,我觉得依然是适用的,
那上图就不妨理解成,
三买后的中枢扩张,即,
出现三买4后,虽然上冲5,
但没能升破前高3,导致再次回落6,
并触及此前中枢波动高点1,
这在【走势类型】分析法时期,
就是“中枢扩张”,一旦发生此种情况,
那此前上涨走势,就应该被认为,
已经结束了,当下走势,
进入新中枢震荡行情,上沿为1,
直到, 该新中枢新三类买卖点形成……
(如果8不破1,那8即可看做新三买)
其实,线段法,走势类型法,
都是分析方法,函数规则不同而已,
也没有孰优孰劣之分,
最终还是落实到每个人身上,
看自己的思维,个性,风格,
更适合哪种,就用哪种,
不必太过纠结方法本身,
就像,不必太过追求指标一样,
最终,让你成就的,
还得是你自己……
子曰: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……
本课,未完
本课读完,下篇继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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